根据《暨南大学教育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(试行)》,在学生自我总结的基础上,经班主任推荐,招生与学生事务管理部审核,决定授予江佳玮同学优秀毕业生称号,现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。
公示期限: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7月2日
意见反馈邮箱:lyf4176@jnu.edu.cn
联系人:卢老师
暨南大学教育学院招生与学生事务管理部
2023年6月24日
发布日期:2023-06-25 来源:教育学院
根据《暨南大学教育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(试行)》,在学生自我总结的基础上,经班主任推荐,招生与学生事务管理部审核,决定授予江佳玮同学优秀毕业生称号,现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。
公示期限: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7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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暨南大学教育学院招生与学生事务管理部
2023年6月24日